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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经出版传媒集团领导接待日制度(试行)

来源:中财资本    时间:2016-04-0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进集团领导工作作风,密切干部职工的联系,充分发挥民主,凝聚共识,广泛听取职工意见建议,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集团领导是指集团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接待是指集团领导听取来访职工对集团各项工作的情况反映、意见建议以及其他诉求,并作出妥善处理。


第二章 接待事项范围


第四条 接待事项包括:

(一)有关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机关决定的意见、建议或咨询;

(二)对集团改革发展的意见或建议;

(三)对集团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开展的意见或建议;

(四)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各管理部门、各服务部门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情况的意见或建议;

(五)对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反映、意见或建议;

(六)个人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的需要组织或领导给予帮助的事项;

(七)其他相关事项。


第三章 接待时间和地点


第五条 集团领导接待日原则上每月安排1次,每次安排1位领导接待。集团领导轮流值守。

第六条 如有特殊需要,由董事长提议可适当增加接待次数。

第七条 接待日为每月第二周周四。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择期延后。

第八条 接待室设在新知大厦八楼中会议室。新知大厦八楼大会议室设为来访休息室。


第四章 接待工作流程


第九条 综合办公室拟定集团领导年度接待日程表,在集团官网公开发布。

第十条 来访职工提前1周到综合办公室登记,综合办公室根据登记情况安排接待顺序和接待时间,并及时通知来访职工。如未提前登记,则由综合办公室视情况安排时间。

第十一条 集团领导接待来访职工,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填写《集团领导接待信息表》。

第十二条 集团领导接待实行首访负责制。对来访职工反映的问题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能当场处理的当场处理;

(二)不能当场处理的应记录在案,做好解释工作,及时转交其他领导或有关部门限期处理,并全程跟踪督办;

(三)集团层面确实不能处理的,向来访职工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第十三条 当日负责接待的集团领导应将来访职工反映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集团主要领导。


第五章 接待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 集团领导应认真做好接待工作,妥善处理来访职工反映的问题。

第十五条 集团领导应按照日程安排提前做好接待准备,保证准时到岗。如遇开会、出差或临时有事不能接待,应提前2天通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在征求集团其他领导意见后作出变更安排,并及时公布。

第十六条 集团领导应在法律、法规、政策框架内解决、答复职工意见建议和其他诉求。

第十七条 来访职工应按《信访条例》相关规定规范自身行为,遵守接待要求。

第十八条 综合办公室应认真做好接待登记工作,合理安排接待顺序,有效维护接待秩序,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做好接待服务。

第十九条 综合办公室按季度汇总反映问题,将有代表性的事项及时报告集团主要领导。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